【由来】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年)置县,因县境为四水会流之地,故名“四会”。据《太平寰宇记》卷157:“四会者,东有古津水、浈江,西有建水,北有龙江,四水俱臻,因以为名。”
【沿革】
秦前,肇庆属百越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平定百越,建南海郡、桂林郡及象郡。今肇庆部分地域属桂林郡、南海郡。秦置四会县,后废。时四会县辖区包括现四会、广宁、怀集等市县的全部或部分,隶南海郡。
汉高祖四年(前203年),赵佗据岭 南立南越国,四会为其属地。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复置,改属南海郡。因县境有四水会流而得名。
三国时,吴黄武五年(226年)析东南部地域置平夷县。南朝宋元嘉十三年(436年)在县内置绥建郡,析置怀集、化蒙等六县,隶属广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南海郡,撤销新招、乐成、化成3县并入四会市。大业三年(607年),复置南海郡。四会市与化蒙县同属于南海郡。
唐五德五年(622年),以四会、化蒙三县地置南绥州。并复置新招、化注(原称乐成)、化穆(原称化成)3县,同隶于州。
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隶属端州(后改肇庆府)。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朝廷平定罗壳山镇压少数民族暴动后,析四会县地置广宁县。
清初沿明制。肇庆府为广肇罗道治所,隶广东省。顺治六年(1649年)置开平县;雍正九年(1801年)置鹤山县,时肇庆府领德庆州及高要、四会、新兴、高明、广宁、开平、鹤山、封川、开建、阳江、阳春、恩平等12县。
民国元年(1912年)后,四会县先后隶属粤海道、广东第三、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后,四会县先后隶属西江、粤中、高要专区。1954年将广宁县的黄田、石狗、江林、江谷等乡部分区域,划归四会县管辖。1959年撤销广宁、四会两县合并设置广四县,属江门专区(由高要专区改)。1961年撤销广四县,恢复四会、广宁县。县人民政府驻四会镇,属肇庆专区(由江门专区改)。1968年3月属肇庆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10月改属肇庆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4月隶属肇庆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1月7日,撤销肇庆地区,设肇庆为地级市,四会县属肇庆市。1993年11月25日撤销四会县,设立四会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