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定了南越国的叛乱,设置九郡,其中苍梧郡中的一个县因西江羚羊峡(古为高要峡)高而险要取名“高要市”。据《水经注》:有“高要峡口”而得名。
【沿革】
高要在古代为百越地域之一,秦王朝时属南海郡,西汉建县时为苍梧郡所辖。三国时期吴国黄武五年(226年)新设广州,苍梧郡从交州划归广州,高要市属广州辖区。
东晋永和九年(353年),苍梧郡辟出晋康、新宁二郡,高要隶属苍梧不变。元熙二年(420)年,从高要市拆出平兴(县城设在今莲塘镇罗勒与波洞之间的“大城头”处)、乐城(县城设在今乐城镇旧城区)二县,高要、平兴隶新宁郡,乐城县隶晋康郡。
南朝宋元嘉时期(424年—453年),高要市改隶属广州南海郡,其后,平兴、乐城二县时撤时复。齐沿宋制,到了梁天监六年(507年),置高要郡,郡治高要市,同时在高要设广州都督府。陈沿宋制不变。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废除高要郡,建置端州,州治设在高要市,这是高要称端州之始。大业三年(607年),改端州为信安郡,郡治仍设于高要。
唐朝武德五年(622年),重置端州郡,辖高要、平兴两县(乐城县改隶康州,即今之德庆)。唐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十个道,端州隶属岭南道。天宝元年(742年),改端州为高要郡,乾元元年(758年),又复端州,省去高要郡,之后,经五代历南汉,均沿唐制。
宋开宝五年(972年),即平定南汉刘鋹的第二年,将平兴县划归高要。至道三年(997年),把全国分为十五路,广南路一分为二: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端州(包括高要)隶属广南东路(广东之名自此始)。元符三年(1100年10月),宋徽宗赵佶登位,把他在王储时的封地端州划为兴庆军,到了重和元年(1118年)冬十月,划兴庆军为肇庆府,驻所不变,仍设在高要。
元朝泰定元年(1324年),改肇庆府为肇庆镇,管治高要市。而到明朝洪武元年行新建制,撤销肇庆镇,恢复肇庆府,府治仍为高要。明世宗嘉靖五年(1526年)5月,划高要东境置三水县,隶属广州府。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设两广总督于肇庆(遗址于今肇庆市政府内),至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迁往广州,为时183年之久。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府制撤销,高要初属粤海道,先后隶属西江善后委员公署、西江绥靖委员公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高要市辖于广东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日本侵华期间,高要市府曾几次迁址。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0月,肇庆专署、高要市政府迁七星岩办公;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9月再迁大湾西坑;同年11月转移二区云路村。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月,三迁莲塘荷村,至8月肇庆光复,才迁回原地。
1949年10月18日,高要获得解放。解放后,高要先后隶属于广东省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粤中行署、高要专区、江门专区、肇庆专署,肇庆专区、肇庆地区行署。1988年5月县城迁至与肇庆隔江相望的南岸镇。1988年3月肇庆地区改为地级市建制,高要随即属肇庆市所辖。1993年9月,高要撤县设市,直属省辖,由肇庆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