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建县前,今广宁县域属四会地,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朝廷派兵前往今广宁县罗壳山镇压少数民族起义,事成,为更利于统治阶级的管治,析四会县地置广宁县。据《今县释名》:“明嘉靖三十八年平大罗山贼,因置县。”取“广泛安宁”之意。
【沿革】
广宁,唐虞时代为南交。夏、商、周三个朝代为杨州之南裔。春秋战国时为百粤地,大概是泛指扬州和汉水以南的土著民族,包括吴、越、南蛮、百濮、岭南地区的瓯、骆等(当时的岭南地区还未有正式的地名)。秦朝为南海郡。秦末天下大乱,南海尉赵佗占据着岭南地区。建立南越国,并自称南越武王。汉初为南越国,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广宁属南海郡之四会县。
南北朝时期,宋武帝元嘉十三年(463年),建置绥建郡,郡下管辖七个县,把四会县中的官细乡立为新招县,古蒙乡立为化蒙县,银屯乡立为怀集县,加上化穆县、化注县、绥南县共七个县,同属绥建郡,隶于广州府。齐时曾改缓建郡为缓安郡,梁时复改绥安郡为绥建郡。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废缓建郡、南海郡,把新招县、化穆县、化注县并入四会,以四会县化蒙县同属广州府。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又复置南海郡,曾把当时晋康郡的威城县并入化蒙县。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以四会、化蒙两县地建置南绥州,并复置新招、化穆、化注三县同属之。唐太宗贞观八年(634年),改南绥州为贞州,把新招县并人四会县,把化注县并入化蒙县。贞观十三年(639年),废贞州,把化穆县并人四会县,与化蒙、怀集、游安等县同属广州府。
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把化蒙县并人四会县。至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四会县改属端州府,不属广州府了。宋徽宗重和元年(1118年),端州府改为肇庆府。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割四会县永集乡的太平、永义两都,清泰乡的大圃都,重山乡的柑揽都,共三乡四都十一国,而设置广宁县。县名取“广泛安宁”之意,属肇庆府。清朝沿明制,仍属肇庆府。
民国时期,广宁县先后隶属粤海道、西区善后委员公署、西北区绥靖委员公署、广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9月3日广宁解放,隶属广东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年11月隶属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2年5月,广宁、四会合并为广四县,属西江专员公署。1954年7月恢复广宁县建制,隶属粤中区行政专员公署。1958年10月,广宁与四会两县又合并为广四县,隶属高要专区行政专员公署;12月隶属江门专区行政专员公署。1961年4月再次恢复广宁县建制,隶属肇庆专区行政专员公署。1968年3月属肇庆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10月改属肇庆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4月隶属肇庆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1月7日,撤销肇庆地区,设肇庆为地级市,广宁县属肇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