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明弘治九年(1496年)置龙门县。据《今县释名》:“南有龙门水,亦曰九淋水,流入东江,明初为上龙门巡司,弘治中置县,以龙门镇为名。”
另据清咸丰《龙门县志》载:“其地为增之上龙门,故以龙门名县立。”当时朝廷决定在这块峻峭的地域设县,并取名“龙门”,符其险要奇秀之实。
【沿革】
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建置的番禺县,今龙门县属其县地。汉献帝建安六年(201年)由番禺县析置增城县,今龙门县属增城。
明弘治五年(1492年),朝廷督臣认为从化、增城两县交界地方,山岭险峻、地方辽阔,治安紊乱,不易管理,建议立县控扼。明弘治九年(1496年)划增城县东北部的西林、平康、金牛三都及博罗县西北的一小部分地方共2295平方公里建龙门县,县址设于西林都七星岗。明、清均属广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龙门县始属粤海道。民国十年(1921年)裁道,龙门县属广东省直治。
1948年8月27日龙门县解放,属东江专区。1952年11月始属粤中行署。1956年12月起属惠阳地区。1958年11月龙门县与增城县合并,称增城县。1959年3月龙门县归属佛山地区。1961年10月25日恢复龙门县建置。1963年6月又属惠阳专区,1970年惠阳专区改称惠阳地区,龙门县隶属惠阳地区。1975年1月划归广州市管辖。1988年1月改惠阳地区为惠州市,龙门县划归惠州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