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武德五年(622年),从海丰县析出安陆县,后又并入海丰。清雍正九年(1731年),再次析海丰置县,取名陆丰,即取安陆县的“陆”和海丰县的“丰”两字为名。1995年1月19日,陆丰撤县设市,属县级市。
【沿革】
秦朝以前,属南越(即广东、广西两省)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南越,设置南海郡、象郡与桂林郡,陆丰属南海郡博罗县。
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汉平南越,始置海丰县。陆丰属东官郡海丰县。
唐武德五年(622年),从海丰县划出东部地区建立安陆县(即后来的陆丰县),县城设在今市辖之大安镇陆军环珠寨。唐贞观元年(627年),陆丰并入海丰县,后一直未变。
清雍正九年(1731年),析海丰县属坊廓、石帆、吉康三都置陆丰县,县城设东海溶旧墟寨(今东海镇旧墟),隶属惠州府。
民国初期属潮循道,后属东江行政专员公署、东江善后委员公署、东江绥靖公署、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抗日战争胜利后,属第一区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隶属东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3年,改属粤东区行政专员公署。1958年属汕头专员公署。1983年又改属惠阳专员公署,后又改属惠阳地区。1988年划惠阳地区海丰、陆丰两县设汕尾市,陆丰隶属汕尾市。析陆丰之河口、河田、东坑、水唇、新田、螺溪、上护、南万8个乡镇和吉溪林场新置陆河县。
1994年改原湖陂农场为星都经济开发试验区(副处级),并析陆丰之华侨农场置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县级)。1995年1月撤销陆丰县,设立陆丰市,为县级市,同年从博美镇压析出军湖、内湖等6个管区置内湖镇。1995年1月19日,陆丰撤县设市,属县级市,由汕尾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