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88年1月7日,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地级)。河源市设立源城区、郊区。1993年11月8日,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因位于河源市地域东部,故名。
【沿革】
东源县的前身为原河源县的主体,即今源城区。
[ 参看“河源县源城区”词条]
| |||||||||||||||
【由来】
1988年1月7日,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地级)。河源市设立源城区、郊区。1993年11月8日,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因位于河源市地域东部,故名。
【沿革】
东源县的前身为原河源县的主体,即今源城区。
[ 参看“河源县源城区”词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