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紫金建县前,分属长乐县(今五华县)、归善县(今惠州市惠城区)两县地。明朝嘉靖年间,两县农民、矿工起义不断,其中青溪磜头山矿工起义持续20余年,范围延及兴宁、长乐、程乡(今梅县)、揭阳、河源、龙川、博罗,及海丰、归善、东莞,均以归善县古名、宽得都及长乐县琴江都为大本营。省、州府为此进行数次征剿,因幅员广、山沥多、易聚散,而未见显效。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两广都御史吴桂芳派重兵进行第五次征剿,镇压起义。为确保安靖,明隆庆三年(1569年)朝廷批准割划归善县古名都(秋香江流域)、宽得都(柏埔河、义容河流域),长乐县琴江都(琴江流域)共3都设立永安县,意即从此“永远安定”。以古名都乌石约安民镇(今紫城镇)为县治,建筑县城。
因该县名与福建省延平府永安县同名,且其建县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早于本县117年,民国三年(1914年),中央政府批准永安县改名为紫金县,以紫金山命名。
【沿革】
今紫金县地,春秋时属百越地,战国属楚,秦代起属南海郡博罗、龙川两县地,隋唐为归善、兴宁两县地,宋元为归善、长乐两县地。明隆庆三年(1569年)置永安县,属惠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永安县属广东省都督府,民国三年(1914年)改永安县为紫金县,属潮循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紫金县隶属东江各属行政公署,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紫金县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紫金县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紫金县解放,隶属于东江专区。1952年改属粤东行政区,1956年隶属惠阳专区,1959年改属汕头专区,1963年复属惠阳地区,1988年1月7日,设立河源市(地级),原惠阳地区的紫金、连平、和平、龙川4县划归河源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