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由连县、连山二县析置连南县,以在连县之南而得名。县内有瑶、汉等族,1955年改设连南瑶族自治县。
【沿革】
今连南地域,于禹贡时期为荆州域。春秋战国时,属呈楚国,秦属长河郡。西汉属桂阳郡,东汉仍沿袭前朝旧制。
三国时期,吴末帝甘露元年(265年),桂阳县政府始兴郡。晋沿袭前朝旧制,连南地域属始兴郡辖。
南北朝时宋明帝泰始六年(470年)置宋安郡,连南属之。到了齐代,延到梁代,梁武天监六年(507年)置阳山郡,连南属阳山郡辖。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改熙平郡为连州,连南属之;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又改连州为连山郡,连南属之;唐贞观之后设道,连州先后属江南道,岭南道湖南管辖。
宋沿唐制,后改道路,连南属连州、连山郡,属广南东路。元设路,升桂阳县为桂阳州,连南归于此辖。
明并桂阳州入连州,属广州府。清仍称连州,连南属连州管辖;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派刘有成始建三江城,在城内设理瑶同知署,专理瑶务,属广州府;雍正七年(1729年)改理瑶同知为理瑶军民直隶同知,仍属广州府;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又改军民直隶同知为连山绥瑶军民直隶同知,官府迁往连山县城。
民国元年(1912年),连山绥瑶直隶厅复改连山县,县府内设“瑶务处”。民国十六年(1927年)才析连县、连山、阳县辖瑶区设立“连阳化瑶局”统辖,隶属广东省国民政府。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连阳“化瑶局”为安化管理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改“安化管理局”为连南县,驻三江镇,先后隶属第二、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5月16日成立连南县人民政府。1953年1月25日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区,将连县的三江区和阳山县的寨岗区划入自治区版图。1955年6月,连南瑶族自治区更名连南瑶族自治县。1959年撤消阳山、连山、连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合并设立连阳各族自治县(驻三江镇)。1960年恢复阳山县,更名连州各族自治县;1961年撤消连州各族自治县,恢复连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驻三江镇),连南瑶族自治县先后设北江专区,粤北行政区,属韶关地区;1983年地市合并韶关市管辖,1988年1月,划归清远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