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汉置阳山县。因县有阳岩山,高出众山,日光先照,故名。也有说因县境曾设“阳山关”而得名,但“阳山关”之名也来源于阳岩山。
【沿革】
秦始皇统一中国,在岭南设置三郡:南海、桂林、象郡。为了加强对这一地区管辖,设置“阳山关”。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武帝统一岭南,设置阳山县。西汉、东汉以来,阳山县一直属于古荆州管辖,不属于南海郡管辖。
三国吴属始兴郡。梁天监五年(506年)设阳山郡,隶衡州。隋开皇十年(590年)废阳山郡,复置阳山县,初属连州,后属熙平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连州,天宝元年改为连山郡,乾元元年复为连州。自唐代起,阳山县一直属连州管辖。以后历代延续,一直至清代。
元,阳山县属桂阳州。明初阳山县属韶州府,洪武十四年(1381年)改属广州府。清雍正七年(1729年)阳山县属连州直隶州。
民国元年(1912年)阳山县后先后隶属岭南道、第二、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2月后,先后隶属北江行署、北江专区、粤北行政区、韶关专(地)区、韶关市。1958年11月曾撤销阳山县、与连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合并,成立连阳各族自治县。1960年恢复阳山县,隶属韶关专区。1970年韶关专区改置韶关地区,阳山县属韶关地区。1975年11月韶关市升为地级市,1983年地市合并,阳山县属韶关市。1988年阳山县划归清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