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隆安置县,始于明嘉靖十二年(1533年)。隆安县名,由皇帝定赐。隆安之称,据传是当时广西境内少数民族起义频繁,当局惊呼“盗贼日起”,添设流官县治,可“镇据要害”而“保安民”。因县治设在旧思龙县,龙与隆同音,便赐名为“隆安”,希望置县之后皇业隆盛,社稷安宁。
【沿革】
今隆安县地域,秦朝 (前214年—前206年)属象郡地。汉朝(前206年至公元220年)初时归南越国辖地。汉武帝平定南越国后,属郁林郡增食县地。
三国(220年—265年)时属吴国郁林郡增食县地。晋朝(265年—420年)属郁林郡增翊县地 (增食县改称)。南北朝(420年—589年)时属晋兴郡增翊县地。
隋朝(589年—618年),初时沿袭南北朝,隋开皇十八年(598年)置宣化县,属宣化县地,归郁林郡辖。
唐武德五年(622年),从宣化县分设朗宁县时,为朗宁地,属邕州。至乾元年间(758年—759年),邕州添置思龙县,县治在今城厢镇之南,此为隆安今地独立设县之始。
宋开宝五年 (972年),撤销思龙县,并入如和县;景佑二年 (1035年),如和县并入宣化县,时属宣化县地;治平四年(1067年),宣化县的原朗宁县地划归武缘县,时属宣化、武缘两县地。
元朝 (1279年—1368年)同属宣化、武缘两县地,隶南宁路。
明嘉靖十二年 (1533年)四月,将宣化县思龙乡的一、五、六、七、八、九、十、十二等8图(今南圩、雁江、乔建、古潭4乡镇全境与城厢、那桐、杨湾3乡镇部分属地)和西乡的六、八两图(今那桐、小林、丁当3乡镇部分属地),及武缘县永宁乡的三、四、五等3图(今城厢、小林、丁当3镇部分属地)划出,设置隆安县,属南宁府管辖。清朝时沿袭之。
民国二年(1913年)改府为道,属南宁道;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宾阳民团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南宁民团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南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属第四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为第十一区(武鸣)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辖。
1949年12月,隆安解放时,属左江人民行政专员公署,12月下旬属龙州专区。1950年1月属武鸣专区。1951年1月25日,撤销武鸣专区,隆安县划归龙州专区,10月19日,龙州专区改称崇左专区,隆安县随属祟左专区。1952年8月,属邕宁专区。1952年12月,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3月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隆安县属之。1958年11月属邕宁专区。1958年11月,邕宁专区更名为南宁专区,隆安县仍属之。1958年12月,隆安县与武鸣县合并称武隆县。1959年5月10日,恢复隆安县建制。1971年,南宁专区改为南宁地区,隆安县属南宁地区。2003年1月归入南宁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