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79年撤销城区,将南站、柳南两个公社的全部和柳石公社的大部分合并,组成柳州市柳南区,因位于柳州南部,故名。
【沿革】
柳州在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称潭中县,县治在驾鹤山下,隋开皇十一年(591年)县废。置马平县(属于始安郡,开皇十二年(592年),于马平县置象州,大业初州废,复为马平县唐武德四年(613年)置昆州,旋改南昆州,贞观七年(633年)并柳岭县入龙城,并以龙城来属南昆州,贞观八年(634年) 改南昆州为柳州“以州界柳岭为名”柳江南岸一直有人居住,至清初设立对河圩(今太平中街一带)和谷埠两处圩场。清时马平县除县城外,另分在厢、在乡两处,今辖区分属在厢和在乡的一部。
民国二年(1913年)在谷埠设团局,局设局长,团丁以维护地方治安秩序并兼理民事。当时柳南各处居民,都属谷埠团局管辖。民国二十年(1931年)马平县改名柳州县撤销团局,改设区、乡(镇)、村(街)、区辖乡镇。柳南一带属雍和区的屏山镇。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 柳州县8个区合并为雍和、大同、六道、维新四个区。柳南仍属雍和区屏山镇。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撤销区一级,柳南辖区仍属屏山镇。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柳州县改为柳江县,将原有4个镇并为3个镇,即柳东、柳西和屏山镇。今柳南地区仍属屏山镇。
解放后柳州改市,1950年市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4个区,区设人民政府。今柳南辖区属第三区政府管辖。1953年,第三区合并为柳州市第二区,柳南辖区属第二区。1955年撤销区,柳南区分属第十、十一、十二街道办事处。至1958年撤销街道办事处,归属于鱼峰区公所管辖的南站、柳南、柳石公社分管。1960年撤销区公所,分属关系未变。1961年恢复区公所至1969年改为革命委员会, 柳南辖区一直分属于南站、柳南、柳石3个公社。1972年鱼峰区与城中区合并为城区,柳南辖区分属未变。1979年撤销城区,将南站、柳南两个公社的全部和柳石公社的大部分合并,组成柳州市柳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