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资源县系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从原全县(今全州县)和兴安县各析出一部分地方而设立,因地处资江之源而得名。
【沿革】
资源县系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从原全县(今全州)和兴安县各析出一部分地方而设立。
原属兴安县的车田、浔源(今两水、河口)两乡,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辖地;秦时为零陵县地;后汉置始安侯国,为零陵郡始安侯国辖地;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年) 析零陵郡南部置始安郡,为始安郡始安县地;晋、宋、齐、梁、陈、隋循其旧。唐武德四年(621年) ,属桂州临源县地。大历三年(768年),临源县改名全义县,属全义县地。后晋开运三年(946年),全义县升溥州,并改县名为德昌,即属德昌县辖地。
宋乾德元年(963年) ,废溥州,仍为全义县,属之,为桂州所辖。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 ,改名兴安县,属桂州。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升桂州为静江府,属之。元属静江路。明属桂林府,设六峒巡检司辖之。清仍属桂林府兴安县,乾隆六年(1741年),六峒巡检司移社水,改为社水巡检司,辖之。清末预备立宪,兴安县划其地为第六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第六区为越城区。
原属全(州)县的西延地方,春秋战国时为楚国荆州辖地,秦代属长沙郡零陵县地,汉为零陵郡洮阳县地,三国时先属蜀,昭烈帝去世后,改属吴。晋、宋、齐、梁、陈均属零陵郡洮阳县地。隋开皇十年(590年) ,改洮阳为湘源,仍属零陵郡。大业初湘源改属永州,唐属永州湘源县地;五代晋天福四年(939年) ,楚王马希范奏置全州,改县名为清湘;宋端拱年间(988—989年) ,全州州守柳开平粟氏之“乱”,于其地官田、官垌设招安指挥2员。遂为荆湖南路全州清湘县地。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 “西延溪洞.瑶蛮二十所内附”,为全州路清湘县地,隶岭北湖南道廉访使。武宗至大年间(1308一1310年)于其地置驿司。顺帝至正(1341—1368年)中改置巡检司,寻废。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名全州府,清湘县为府治;洪武七年(1374年)于其地大埠头复置西延巡检司;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府为州,并省清湘县名,属湖广永州府。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八月全州改属广西桂林府,西延仍为全州辖地。
清置全州,设知州,雍正七年(1729年)十二月,于全州西延设分州。州同驻钟楼底,废巡检司。乾隆六年(1741年)州同署移驻大埠头。光绪末预备立宪,改西延分州为第八区。
民国元年(1912年)改全州为全县。民国二十年(1931年),广西实行训政,西延分为第十四、十五两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合并为西延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7月,广西省政府呈行政院核准,划全县之西延全区,计延东、延中、延北、 梅溪、瓜里、中峰、枫木、五排等8乡及万德乡之1村,兴安县属之车田、浔源2乡,共计10乡建县,以其地处资江之源而定名为资源县,为四等县,隶桂林行政监督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桂林行政监督区改为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资源县改由省政府直辖,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资源县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解放初,资源县属桂林专区。1952年8月,撤销资源县建制,五排区仍划归兴安县,其余延东、中峰、梅溪等区则划归全县。1954年6月,复将延东、中峰、梅溪(包括瓜里)3区(12、13、14)从全县(今全州县)析出,五排苗族自治区从兴安县析出,恢复资源县建制,仍属桂林专区。1971年桂林专区改称桂林地区,资源县隶属桂林地区。1998年8月27日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地级桂林市,资源县隶属桂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