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汉元鼎六年(前111年)置合浦县。合浦,意为江河汇集于海的地方。
另外据徐松石《泰族僮族粤族考》指出:“古时的俚人,也就是岭南的黑族即乌浦族,亦称乌浒族。乌就是黑,浦或浒……含有人字或族字的意义。乌浦二音相连,就是乌族。……乌浦亦称黑浦,讹音便为合浦。”合浦即是因乌浦族而得名。
【沿革】
泰始皇在岭南置三郡(桂林郡、南海郡、象郡),今合浦属象郡。汉元鼎六年(前111年)置合浦县,属合浦郡。合浦,意为江河汇集于海的地方。三国吴黄武七年(228年)增置珠官县,属珠官郡,后废复属合浦郡。
南朝齐废珠官县;南朝陈(546年)增置大廉县,治今曲樟乡新村。隋大业元年(605年)省大廉县入合浦县,属合浦郡。
唐武德五年(622年)增置安昌县,并复置大廉县;贞观六年(632年)又置珠池县,治今营盘乡境,属廉州;贞观十二年(638年)废安昌、珠池2县入合浦县;天宝元年(742年)属合浦郡;乾元元年(758年)复属廉州。
五代南汉置石康县,治今石康;乾亨元年(917年)置常乐州,治今常乐镇附近。
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废大廉县、常乐州;太平兴国八年(983年)省合浦县入石康县,咸丰元年(998年)析石康县复置合浦县,治今廉州镇,属廉州郡;元丰七年(1084年)开始用坭土建筑廉州古城。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改属廉州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合浦县属廉州府,隶广东布政司;1426-1431年廉州城大部分改为砖砌墙;成化八年(1472年)省石康县入合浦县,属廉州府。清顺治元年(1644年)合浦县隶广东行省,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合浦县隶廉钦道,宣统三年(1911年)隶钦廉军政府。
民国三年(1914年)合浦县隶钦廉道。民国九年(1920年)废道,合浦县直隶广东省。民国十九年(1930年)合浦县隶广东省南区绥靖公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合浦县隶广东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合浦隶广东南路专区。1950年隶广东钦廉专区。1951年改名钦州专区,迁驻钦州,改由广西省管辖。1955年10月钦州专区迁驻合浦县,改称合浦专区,隶广东省。1959年撤销合浦专区,所辖各区划归湛江专区。1965年6月,合浦、灵山、东兴各族自治县、钦州壮族自治县和北海镇从广东省湛江专区划出,设立钦州专区,归广西壮族自治区。1971年钦州专区改为钦州地区,合浦县属钦州地区。1987年7月1日合浦县划归北海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