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清镇县志稿》卷2:“清镇设县,始于康熙二十六年,原就明之威清、镇西二卫并合而成。”清镇县乃由二卫各取一字为名。1992年设市。
【沿革】
古为牂牁、夜郎境。唐宋时属蛮州清州地。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置八番宣慰司,至元十九年(1282年)置顺元等处宣慰司,至元二十年(1283年)立亦溪不薛宣慰司。《大定府志》谓:“亦溪不薛,水西也。”历史上的水西,系指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地。贞元元年(1295年)以后,亦溪不薛宣慰司还隶于云南行省。元代,青镇地区处于顺元宣慰司和亦溪不薛宣慰司辖境的结合部。
明初,为贵州宣慰司辖地。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置威清站(今清镇县城新华路)。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分贵州宣慰司置威清卫,隶于贵州都司。崇祯三年(1630年),以水外六目地即阿戈、龙尔、龙夜、底区、化那、引叶遮勒六目所在的六慕则溪地置镇西卫〔今卫城镇〕、赫声所(今茶店)、威武所(今甘沟)。这片地方为彝族世居地,故彝语称为“引叶遮勒”,因是镇压彝族之后所置,故名镇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裁去威清卫、镇西卫和赫声所、威武所,以其辖境合并置县。取威清之“清”、镇西卫之“镇”,定名为清镇县,治所于威清卫城(今清镇县城),隶安顺府。
民国三年(1914年),清镇县属贵西道。民国九年(1920年),废道,清镇县直隶于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隶属贵州省第一督察区(治所安顺)。民国二十六(1937年)年,直属于贵州省。
1949年,清镇县隶贵阳专区,1952年贵阳专区改称贵定专区。1956年撤销贵定专区,将清镇、息烽、修文、开阳、瓮安、贵定、龙里、贵筑8县划归安顺专区;1958年清镇县划归贵阳市,1963年复归安顺专区。1970年安顺专区改为安顺地区,清镇县属安顺地区。1992年清镇县更名为清镇市,并改属贵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