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北宋大观三年(1109年)建滋州设仁怀县之时,正值“北有大乱,不遐无略”之日,统治者无力过问西南的少数民族,多采取羁縻政策,表示友好与亲善,故置县取名仁怀,寓意“仁德与怀柔”。
【沿革】
北宋大观三年(1109年)建滋州并置仁怀、承流二县。宣和三年(1121年)废滋州,降仁怀县为仁怀堡,属泸州郡。元置仁怀长官司、古滋长官司,均属播州安抚司。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置仁怀县(治所在今赤水留元坝),属遵义府。清雍正五年(1727年)随府改属贵州布政司。雍正八年,移县治于生界亭子坝。乾隆三年(1738年),仁怀县改为遵义分府,同时所属仁怀,河西,土城三里归遵义府通判管理,仁怀与遵义正式合一。乾隆十三年(1748年),改为仁怀厅。属遵义府。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置仁怀直隶厅,属遵义府。后县疆域虽有变化,但名称未改。
1949年,仁怀解放,设仁怀县,县城位于中枢镇,属遵义专区。1970年遵义专区改为遵义地区,仁怀县属遵义地区。1995年11月30日,撤消仁怀县,设县级仁怀市,属遵义地区管辖。1997年6月,撤消遵义地区与县级遵义市,设地级遵义市。仁怀市改为省直辖。1997年底,贵州省人民政府委托遵义市代管县级仁怀市。2013年7月1日,贵州省政府决定将县级仁怀市改为省直管(副厅级),赋予自主经济权利,其行政机构,人大等仍然按照县级市设置,行政区域不从遵义市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