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此地在宋朝时被称为"普里部",是东爨乌蛮的一个部分,元宪宗七年(1257年),普里部内附,置普定府,意含“普里部归顺中央,天下大定”,元大德七年(1303年)废府置普定路,至正十一年(1351年)置普定县,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普定卫,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改普定卫置普定县。
【沿革】
古为牂牁夜郎国地,一直是彝族居住地。唐贞观四年(630年),置琰州,领始安等县,始安县治西堡(今普定马场),是今普定境内建立的第一个建制县。唐中叶以后,今普定为罗甸国普里部所辖。五代,属始安县,部分为望江县领有。宋朝时属夔州路始安县、望江县地。
元宪宗七年(1257年),普里、普定归附,以其地置普定万户,不久改为普定府,隶云南曲靖宣慰司。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改为罗甸安抚司,隶四川行省,后改隶湖广行省。次年复改隶四川行省。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复普定府,隶云南曲靖宣慰司。大德七年(1303年),改为普定路,隶属不变。至正十一年(1351年),以原普定府亲辖地置普定县、安顺州、达安州、和宏州、习安州。今普定分属安州、和宏州、安顺州、普定县所辖。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筑普定城。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普定卫,旋升为普定军民指挥使司,隶四川都司。普定府隶云南布政司。洪武十六年(1383年),习安州并入安顺州,升普定府为普定军民府,改隶四川布政司。洪武十八年(1385年),废普定军民府,普定县并入安顺州,隶云南布政司。洪武十九年(1386年),置宁谷、西堡、十二营、康佐、募役五长官,皆隶安顺州(十二营、西堡皆位于今普定境内,十二营称谓沿用至今)。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将云南布政司所属的安顺、镇宁、永宁、西堡、十二营改隶普定卫,属四川都司。正统三年(1438年),安顺州直隶贵州布政司,宁谷、西堡属之;十二营属镇宁州,隶贵州布政司。普定卫改隶贵州都司。成化中,徙安顺州于普定卫,州、卫同城治理。万历三十年(1602年),升安顺州为安顺军民府,今普定属其辖地。崇祯三年(1630年),属贵州都司。
清康熙十年(1671年),改普定卫置普定县,隶安顺军民府。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安顺军民府为安顺府,裁定南所入普定县。
民国元年(1912年),撤普定县,并入安顺府。民国二年(1913年),恢复普定县,改安顺府为安顺县,普定县治所移定南(今普定城),属贵西道管辖。民国三年(1914年),普定县移治定南,以原普定县部分属地为根本,划拨安顺、镇宁、郎岱、织金、平坝等县插花地组成新的普定县,县名沿用至今。民国九年(1920年),废道直属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属(安顺)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隶(兴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安顺专区,1970年安顺专区改称安顺地区,2000年6月23日,撤销安顺地区设立地级安顺市,普定县属安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