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松桃在历史上称为"乌罗"为苗语地名,"乌"为水,罗为河。宋置龙泉葛浙长官司及乌罗洞、平茶洞,元置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年)废思南宣慰司置乌罗府,辖郎溪蛮夷长官司,明置正大营,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置正大营同知,雍正八年(1730年)移同知驻松桃,置松桃直隶厅。据清《黔南识略》:“雍正八年,建城于松桃山下,移同知驻焉。此松桃所由名也。”民国二年(1913年)改厅为县。
【沿革】
松桃,春秋战国时期属黔中,秦属黔中郡,汉至三国时期均属武陵郡,南北朝时期属郢州南阳郡,隋属源陵郡。
唐太宗贞观四年(630年),今县境中部置平土洞,西部置乌罗洞,录属思州。唐武后垂二年(686年),以辰州麻阳县地及山洞置锦州,松桃东部属之。肃宗天宝元年(742),改锦州为卢阳郡,松桃又随属之。肃宗乾元元年(758),卢阳复名锦州,领洛浦、渭阳、卢阳、招谕、常丰5县,今松桃地属常丰县。
宋太祖开宝年间(936年-975年),改平土洞置平头司,改乌罗洞置乌罗司。其间,西属思州东仍属锦州,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在今孟溪置龙泉葛泽长官司,兼有麻阳县地,属沅州。理宗宝祐元年(1253年)置平茶承化军民府,松桃中西部孟溪、平头、乌罗属之,亦属思州。
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置思州宣慰司,隶湖广行省,乌罗、平头二司归其所辖。成宗大德六年(1302年),改平头司为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改乌罗司为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辖龙泉葛泽长官司;改平茶承化军民府为溶江之子坪茶等处长官司(治所今秀山龙凤高秀)。均均思州军民安抚司。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年),改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置乌罗长官司;洪武七年(1374年),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平头著可长官司,隶思州宣慰司;洪武八年(1375年),置麻兔洞(今甘龙地)隶酉阳宣慰司;洪武十七年(1384年)划出溶江芝子坪茶长官司直属四川布政司。永乐三年(1405年),置答意、治古(今松桃东部)二第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年)二月,废思南宣慰司,以其他置乌罗、思南、铜仁、镇远4府。乌罗府设治于乌罗长官司。同年,从酉阳宣慰司拨麻兔洞来属。此间,乌罗府隶于贵州布政司,英宗正统三年五月(1438年5月),令将答意、治古2长官司永行革除,乌罗府只存3司,不足以立府,遂省乌罗府将乌罗、平头两司拨入铜仁府,拨郎溪司属思南府。
清康熙四十三年八月(1704年9月),兵部议复升任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疏言,设铜仁理苗同知置正大营厅,以铜仁府副厅长官专理苗务,雍正八年(1730年)迁正大营理苗同知至长冲(今老松桃),置松桃厅。雍正十一年(1733年),松桃厅由长冲移至蓼皋山下建城(今松桃县城)。嘉庆二年(1797年)十一月初三日,升松桃厅为直隶军民厅,属贵东道。七年(1802年)设石岘卫。至道光十五年(1835年),松桃直隶厅辖1卫、2司、14汛,由贵州省直接管辖。
民国二年(1913年),改松桃直隶军民厅为松桃县,属黔东道。民国三年(1914年),以正大营县丞辖地置正大营分县,治正大营;以四十八溪主簿辖地置四十八溪分县,治堡脚(今普觉镇),均属松桃县。民国十六年(1927年),令四十八溪分县移置甘龙口,改为甘龙口分县,仍属松桃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松桃属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销正大营、甘龙口二分县并入松桃。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松桃县改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以后一直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12日松桃解放,1950年3月1日正式建立松桃县人民政府,属铜仁专区专员公署领导。1956年9月11日撤销松桃县,改设松桃苗族自治县。1956年12月31日,松桃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仍隶铜仁专员公署。1970年铜仁专区改为置铜仁地区,松桃苗族自治县隶属铜仁地区。2011年5月,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隶属铜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