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普安卫,永乐元年(1403年)置普安安抚司,永乐十三年(1415年)置普安州,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降州为县,即普安县。普安,寓“普天之下,众生安居”之意。
【沿革】
古属夜郎国。唐中、晚期,分别属于于矢部及罗甸国。宋朝中晚期分别属于自杞国及罗甸国。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于矢万户府为普安路总管府。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普安卫,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升军民指挥使司,二十三年(1390年)于今县城置新兴所,永乐元年(1403年)置普安安抚司,永乐十三年(1415年)置普安州,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置普安县,治新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徙治新兴所。嘉庆二年(1797年),改南笼府为兴义府,普安县属兴义府。
民国三年(1914年),撤销兴义府,设立贵西道,普安县属贵西道。民国九年(1920年),撤销贵西道,各县直属贵州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5月,属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兴仁县。辖兴仁、兴义、盘县、安龙、贞丰、安南(今晴隆)、普安、册亨八县,称为“盘江八属”。直至解放。
1950年初设立贵州省兴仁专署,普安属兴仁专署。1952年12月4日改兴仁专署为兴义专署,普安随属。1956年7月18日,撤销兴义专署,所辖兴义、兴仁、盘县、普安、关岭、晴隆六县划归安顺专署。1965年8月17日恢复兴义专署。1981年9月21日撤销兴义地区,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