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三十年(1941年),析大定县西5区及水城、织金、郎岱部分地置纳雍县,以境内纳雍河得名。实际上“纳雍”为彝族语地名,本是彝族的一个家支名称。
【沿革】
殷周时期,今纳雍属鬼方,春秋时期属于牂牁古国。战国初期,牂牁古国衰裂,夜郎兴起,贵州大部为夜郎国统属,今纳雍亦在夜郎国境内。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收夜郎地置夜郎、汉阳诸县,今纳雍属汉阳县,汉阳县属象郡。
汉建元六年(前140年),置犍为郡及邑、汉阳、平夷、朱提、郁鄢诸县,今纳雍属平夷县。元鼎六年(前111年),置牂牁郡,平夷改隶牂牁。元始四年(4年),更牂牁为同亭;晋太安元年(302年),置宁州,以牂牁、朱提领属。永嘉五年(311年),将牂牁分为牂牁、平夷、夜郎三郡,后因避桓温讳,改平夷郡为平蛮郡,平夷县亦为平蛮县。今纳雍先为平夷郡平夷县,后为平蛮郡平蛮县属地。
南北朝时,梁泰清中,宁州为爨氏(史称乌蛮)所据,郡县俱废。唐龙朔三年(663年),矩州剌史谢法成招抚比楼等七千内附,总章三年(670年),以比楼地置禄州、汤望州,今纳雍部分在唐时为汤望州和郝州属地,分别隶黔州都督府和戍州都督府。但“皆羁縻州也”。
五代时建置袭旧。宋末诸州皆废,唯称罗氏鬼国,其地包括原郝、义、龚、犍、晖、禄、汤望八州和原牂牁郡,今纳雍属其领地。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罗氏鬼主阿柞内附,诏为其地安抚史,立乌撒军民总管府,至元十九年(1282年),置顺元等路军民宣慰司及都元帅府,并置亦奚不薛、阿且、阿陇三路达鲁哈赤,至元二十年(1283年),置亦奚不薛宣慰司及三路土官,后总三路为一,立亦奚不薛总管府,阿里为总管。大德七年(1303年),罢亦奚不薛宣慰司及总管府,并于八番顺元,徙顺元宣抚司于亦奚不薛,以阿画为宣抚使居水西,阿重为同知,居水东,降宣抚司为安慰司,时领蛮夷长官所二十四,在水西有八,今纳雍为木窝、普得、普仲、市北洞等长官所领地。
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顺元为贵州,随置贵州宣慰司,崇祯三年(1630年)改贵州宣慰司为水西宣慰司,但仅统水西之地,自分为中水、下水、底水,盖三路达鲁哈赤、三部土官之旧,每路下辖四宗亲,后讹为则溪,每宗亲下有土目四,共四十八目。时归宗、杓坐、总机、以支、以个等土目均在今纳雍。大约今纳雍鬃岭、阳长、乐治、居仁等乡镇属火着则溪,维新、姑开、龙场、治昆属木胯则溪,张维以及雍熙部分属法戈则溪。
清康熙四年(1665年),以水西地置大定、平远、黔西及威宁四府。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改黔西、平远为州,隶大定府,同时复置水西宣慰司和阿武长官所,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大定府为州,与黔西、平远同隶威宁府,康熙三十七年(1698),裁撤水西宣慰司与阿武长官所,雍正八年(1730年),复改大定为府,今纳雍为大定府亲辖地。
民国三年(1914年),废府置县,大定府改为大定县,原大定府亲辖地划为9个区,今纳雍大部属西一、二、三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大定县调整为20个区,今纳雍大部分别属于四、五、六、七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大定县并为9个区,纳雍大部属五、六、七区。民国三十年(1941年),以大定县西5区及水城、织金、郎岱部分地置纳雍县,属贵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12月解放,纳雍县隶属毕节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2年更名为毕节区专员公署)。1970年毕节专区改为毕节地区,纳雍县隶属之。2011年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纳雍县隶属毕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