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明弘治七年(1494年)废九名九姓独山州长官司,创设独山州。民国二年(1913)降州为县,改独山州为独山县。因县城东南独坡(又称独山),四野广陌平畴,一山中立,不连他山,故名。
【沿革】
秦代属毋敛县。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独山县仍为毋敛县所辖。新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毋敛县改称有敛县。东汉建元年(公元25年),复称毋敛县,独山仍属之。
三国、晋、宋、齐、梁、陈(221年—561年)间,毋敛县一直相沿。其中西晋为新宁县。
唐贞观三年(629年)置为石牛县,为南寿州治;贞观四年(630年),更名为庄州,谢强为庄州刺史;贞观十一年(637年)置庄州都督府。唐玄宗开元年间(713年—740年),庄州降称羁縻。
宋初(960年),置中平县,属南丹州;大观四年(1110年)五月,废中平县,并入庆远府河池县。
元初,置为独山州蛮夷军民长官司,属新添葛蛮安抚司,隶湖广行省。
明洪武二年(1269年),明太祖朱元璋派兵征讨黔中地,蒙闻随征“有功”,封为独山长官司长官,赐以世代承袭;洪武十三年(1380年),置为丰宁长官司,属都匀卫;洪武十六年(1383年),置为九名九姓独山州长官司,属都匀卫。弘治七年(1494年)起废九名九姓独山州长官司,创设地方行政区域——独山州,为本县建县之始。同年修建独山署;第二年建造独山州吏目署;天启三年(1623年),独山州设武官,有健步2名,防兵28名,哨兵28名。清承之,沿用独山州。
民国三年(1914年)1月1日,全国各省的府、厅、州改为县,废州更名为独山县。将三脚屯州同分设三合县,后为贵州省八个行政督察区中的第二行政督察区的专员公署所在地,时为贵州省的第四大城市,国统区第十四大城市。
1949年11月19日解放,将贵州省第二行政督察区改设为独山专区。1952年独山专区改称都匀专区。1956年撤销都匀专区,将都匀、独山、荔波、平塘、三都5县划归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7年独山县,荔波县,平塘县(部分)三县合并,1961年三县分设,独山县仍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