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明置平舟六硐长官司(因城南河中有一沙洲而得名),乾隆年间设大塘州判,民国二年(1913年)分置平舟县和大塘县。民国三十年(1941年)两县置合并为平塘县,各取一字命名。
【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今黔南地区曾先后有且兰、毋敛、牂牁、夜郎等酋长政权迭替,平塘随势而为其属地。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塘地区属象郡。
在汉代,平塘地区东部属毋敛县,西部属谈指县。直至南北朝齐武帝永明三年(485年),其间虽朝代建置制度有所变化,但平塘地区东部属牂牁郡毋敛县,西部属谈指县的隶属情况一直沿用。
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年),置牂牁州。炀帝大业二年(606年),恢复牂牁郡名,辖牂牁、宾化二县。平塘地区属宾化县。
唐贞观元年(627年),将全国划为十道,辖州(郡)、县,州郡同级。州有经制州和羁縻州。贞观三年(630年),黔南地区置南寿州。贞观四年(631年),南寿州改为庄州,辖石牛、乐安、石城、新安、多乐、清兰、南阳、轻水八县。平塘地区东部属石牛县,西部属清兰县。庄州初为经制州,开元(731年—740年)中降为羁縻州。平塘地区始置南平州(即平州、平舟)和动州(即通州)两个羁縻州。
五代(907年—960年)时期,天福五年(940年),都匀酋长尹怀昌率其十二部归顺楚王马希范。平塘地区为马希范辖地。
宋理宗绍定九年(1228年),置庆远府,辖彭水、黔江二县及四十九个羁縻州。平塘地区置动(勋)州和南平州。
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贵州分属四川、湖广、云南三个行省。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新添葛麻安抚司、庆远南丹溪洞军民安抚司三个行政区在平塘皆有领地,辖治鞭及今通州、六洞、牙舟、新塘、大塘、克度、塘边等乡镇。
明洪武四年(1371年)置贵州卫,辖金筑、程番等十六长官司,其中大龙番、小龙番、方番、卢番、韦番、卧龙番、程番、罗番等八番长官司皆有领地在平塘地区。成化十二年(1476年)七月,置程番府,辖十七长官司,今大塘辖地属程番府。弘治七年(1494年)五月,置都匀府军民指挥司,平舟六洞长官司隶属都匀府。万历十四年(1586年)三月,置定番州,属贵阳府,大塘属定番州。天启四年(1624年)四月十一日,再划丹平、丹行二司增入都匀府。
清顺治十五年(1667年),清军进入贵州。康熙年间,实行改土归流,平舟六洞长官司、丹行司、丹平司、六洞二司、牙舟汛、大塘理苗州等相继停袭、撤除、改置。
民国元年(1912年),改都匀县为平舟弹压(平州改称平舟)。民国三年(1914年),撤平州弹压,改置平舟县;撤大塘州判,改置大塘县。民国三十年(1941年)七月一日,撤平舟、大塘两县,改置平塘县,属二等县,县治设通州。八月十五日,县城改设原平舟县城。
1949年11月平塘解放,成立平塘县人民政府。1951年8月,改称平塘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1952年改为平塘县人民委员会。1958年12月,撤平塘县,以槽渡河为界,河以北并入罗甸,河以南并入独山县。1961年8月恢复平塘县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