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德钦”系藏语,意为“极乐太平”。原名阿墩子,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以“德钦林”(林:藏语,意为寺院)之音,改称为德钦。1950年5月20日,成立德钦设治局。1952年11月21日撤销德钦设治区,设立德钦县藏族自治区。1956年9月11日迪庆州成立后,将德钦县藏族自治区改为德钦县。
【沿革】
汉时为牦牛羌地。晋时为马儿敢地。南北朝属党项部。隋属南宁州总管府。唐初为聿赍城,属吐蕃地;唐南诏国为聿赍城,属剑川节度辖地。宋大理国属善巨郡。
元代称“小旦当”。至元八年(1271年)属丽江宣慰司;至元十三年(1275年)丽江宣慰司改置丽江路,为军民总管府。至元二十二年(1283年)丽江路改为军民宣抚司。
明洪武五年(1372年),德钦为招讨司磨几勘(芒康)与万户府(巴塘)的管辖区。正德四年(1509年),德钦为云南省丽江土知府纳西族木定占领,时称阿德酋。崇祯十二年(1639年)蒙古族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派兵南下,打败木氏土知府,德钦为蒙古和硕特部控制范围。
清顺治五年(1648年),德钦归属西藏统属范围。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巴塘为清朝控制管辖,巴塘设正、副土司,德钦复归巴塘管辖。雍正四年(1726年),清廷勘定川、滇藏界,四川省(巴塘管辖)属阿墩子划归云南省丽江府。雍正五年(1727年)改属维西厅,维西厅划归鹤庆府。雍正八年(1730年)7月,鹤庆府属迤西道。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5月,维西厅复属迤西道丽江府。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弹压委员,受川滇边务大臣节制。
民国六年(1917年)由维西县析置阿墩子行政区,属腾越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裁腾越道直属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设阿墩子设治局。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6月,改设治局获批,并更名为德钦设治局,辖燕门、云岭、佛山和升平镇。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属云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驻丽江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云南省第十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维西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属云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驻鹤庆县)。
1950年5月20日,德钦设治局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丽江专区。1952年11月21日撤销德钦设治区,设立德钦县藏族自治区。1956年9月11日设置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藏族自治区属迪庆州。迪庆州成立后,将德钦县藏族自治区改为德钦县。1957年9月1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正式成立。1957年,划出维西县第六区,建立奔子栏办事处(县级),直属于迪庆藏族自治州。1959年5月11日,撤销奔子栏办事处(县级),划归德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