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五年(1916年)在此地设上帕行政公署,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称康乐设治局,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称福贡设治局,新中国成立后改为福贡县。
“福贡”二字,一说因西有高黎贡山而得名,但是之前曾名“康乐”,寓意安康、快乐、幸福。后因与甘肃省康乐设治局重名,甘肃设治在先,旋改云南省康乐设治局为福贡设治局。
一说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福贡农民起义杀死了设治局长施国英,当时左右官员认为“康乐”与“砍落”同音,取名不吉利,故把“康乐设治局”改为“福贡设治局”,也是因高黎贡山而得名。前面冠以“福”字,含有高黎贡山附近各民族安康幸福之意。
【沿革】
西汉属越崔郡地。东汉属永昌郡地。三国两晋属云南郡地。唐南诏属谋统(今鹤庆)铁桥节度地。宋大理国属丽江临西县(今维西县)地。清康熙早间分属鹤庆府地、丽江府维西守备厅。
民国元年(1912年),怒俅殖边队第一小队进驻上帕(今县城)设立上帕殖边公署,福贡开始设治。民国五年(1916年)改为上帕行政公署,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称康乐设治局,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称福贡设治局。
1949年6月和平解放。新中国成立后改为福贡县,属丽江专区;1952年改设福贡傈僳族自治区;1954年复改县。1956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改设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隶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986年碧江县建制撤消,其地北部架科底区、子里卡区、匹河区并入北边的福贡县,南部古登区、洛本区并入泸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