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三年(1914年)设泸水行政委,因怒江别称泸水,故名。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设泸水设治局,1951年2月成立泸水县。
【沿革】
泸水西汉属益州郡的比苏县。东汉、西晋、东晋属永昌郡。唐南诏时属永昌节度。宋大理国时属腾冲府金齿郡。元属金齿等处宣抚司。明置镇边安抚司及杨塘安抚司。
明末清初置老窝、登埂、卯照、鲁掌、六库五土司,分属大理府的云龙县及永昌府的保山县,其中六库、老窝土司属大理府云龙县,登埂、卯照、鲁掌土司隶属永昌府保山县。清置鲁掌、登埂、卯照三土千总属保山县,六库、老窝两土千总属云龙县。
民国三年(1914年)设泸水行政委,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设泸水设治局,各土司分别划为设治局下的区,后改镇,并保留土司制度,实行司、镇(区)合署的统治体制。
1950年1月13日泸水和平解放,成立泸水人民临时政务委员会。同年6月1日仍设泸水设治局。1951年2月成立泸水县人民政府,隶属保山专区。1954年成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泸水改隶怒江区。1954年6月保山县上江区(乡)划归泸水县,1957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改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隶属怒江州。
1961年6月4日,根据《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和《中缅边界条约》的规定,中国政府正式收回片马,成立片古岗特区,隶属丽江专区,1966年9月划属泸水县,成立片马乡。1978年11月云龙县老窝公社(老窝白族乡)划归泸水县。1986年碧江县建制撤消,其地北部架科底区、子里卡区、匹河区并入北边的福贡县,南部古登区、洛本区并入泸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