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初为匡州西境,宋时称“云龙赕”蒙氏谓之“云龙甸”,元因此置云龙甸军民府,明置云龙州,至民国二年(1913年)降州为县,称云龙县。另一说因云岭和澜沧江横贯,宛如云岭之中有一条巨龙穿梭,故名云龙甸。
【沿革】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设比苏县,属益州郡。辖境东至批江流域,西至今缅甸境内恩梅开江一带,范围包括今云龙境内批江以西部分及今怒江州大部分地区。东汉永平十二年(69年)割益州西部属国都尉所领六县,设立永昌郡,比苏县属永昌郡。蜀汉建兴三年(225年)设立南中七郡,统属于床降都督管辖,比苏县仍属永昌郡。
西晋泰始六年(270年)“分益州南中:建宁、云南、永昌、兴古四郡为宁州”,比苏县属宁州。西晋永嘉五年(311年)从永昌郡中分出比苏县,设置西河郡。东晋成和年间(326年~334年)“分东河阳郡置西河郡治比苏县,宋齐因之”。南北朝梁末(557年)废除比苏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属南宁州总管府,称为尹州。麟德元年(664年)置姚州都督府,原比苏地属尹州。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唐王朝册封皮罗阁为云南王,建立洱海地区蒙氏政权。南诏时期,云龙澜沧江以东地区属剑川节度,以西地区属永昌节度。
宋(937年~1253年)以“白蛮”为主体的封建领主政权(大理)时期,云龙属胜乡郡,名“云龙赕”。宋(大理)后期,今属兰坪县的大部分地区从云龙赕中划出改属谋统府,称兰溪部。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立通安州为肇江路治(今丽江地区),今属怒江州的碧江、福贡、贡山县一带从云龙甸(云龙赕)中划出,改归肇江路管辖。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置云龙甸军民总管府并防送千户所,隶金齿宣慰司。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云龙土酋段保“从征有功”,授云龙土知州,属大理府。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云龙设顺荡井、上五井、师井、箭杆场、十二关等巡检司。明正统年间(1436年~1449年),改属蒙化府,后仍归大理府。明嘉靖年间(1522~1566)云龙州属浪速地区改归永昌府腾越土司管辖。明崇祯二年(1629年)迁州治于雒马井(今宝丰镇)。
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分划永昌以北澜沧江、怒江地区,以知子罗(今碧江)、上帕(今福贡)归丽江府,以老窝、六库、漕涧归云龙州。乾隆十八年(1753年)云龙管辖的片马、渔洞诸寨划归保山。
民国二年(1913年)改云龙州为云龙县,迤西道改为滇西道,云龙县属滇西道。民国三年(1914年),滇西道改称腾越道,云龙县属腾越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县治从宝丰迁至石门,改称县政府。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腾越道直属省。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云龙县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驻大理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驻姚安县)。
1949年11月13日,在师里七登村成立云龙县人民政府。1950年属大理专区。同年1月1日云龙县人民政府移驻县城石门。1951年2月19日,云龙县第六行政村第七自然村之花椒树、立庄登等18个小村划归洱源县。1954年6月18日,在今怒江州地区成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区”,1955年3月28日将云龙县所属第五区漕涧划归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所属的泸水县。1956年11月16日撤销大理专区,设置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属大理州。1958年10月云龙县并入永平县,原云龙县分为石门、旧州、漕涧三个联社。1961年3月21日云龙、永平分县,恢复云龙县建制,仍属大理白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