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元初设建水千户,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名建水州,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2月,改建水州为建水县,建水因水得名。据《元史》:建水古称步头①,亦云巴甸,每秋夏溪水涨溢如海,夷谓海为惠,大为歷刂,故名惠歷刂。汉语曰建水。民国元年(1912年)10月,改知府为府长,临安府所在地的建水县被裁撤,由临安府府长兼理建水县行政事务。第二年国民政府统一撤销府的建制,“复设县治于建水,改名为临安县”。民国二年(1913年),仍恢复建水县旧名。
【注释】
①步头,即指埠或码头,意为“水为码头”之意。“巴甸”则为彝语,“巴”为旱地,“甸”为水,意为被水环绕的一块旱地(岛屿)。
【沿革】
西汉属牂柯郡毋掇县。东汉属益州牂柯郡毋掇县。三国蜀汉属益州建宁郡毋掇县。西晋属宁州兴古郡毋掇县。东晋至南朝梁属宁州。北朝周属南宁州。隋为南宁州总管府所辖东爨地。
唐初属剑南道戎州;唐元和年间(806年~820年),南诏在建水筑惠历城(汉译建水城),隶属于通海都督府。大理国前期于此设建水郡,为巴甸侯爨判的封地,后期属秀山郡阿僰部地。
元初设建水千户,属阿僰万户;至元十三年改名建水州,隶临安路(治通海)。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临安路改临安府,府治迁至建水州,并设临安卫指挥使司(滇南军事指挥机关),拓地改建砖城,故有建水城又称临安城。
清初沿明制,于此置临安府和临元镇总兵官,建水州属临安府。清雍正八年(1730年)7月,临安府属迤东道。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10月,临安府属迤南道。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2月,改建水州为建水县,仍属临安府。光绪十三年(1887年)10月,临安府属临安开广道。
民国元年(1912年)10月,临安府所在地的建水县被裁撤,由临安府府长兼理建水县行政事务。民国二年(1913年),撤销临安府,复设县治于建水,改名为临安县;将建水县北区划出,设曲江行政委员,属县级行政机关,隶蒙自道。民国三年(1914年)1月,因与浙江临安县重名,仍恢复建水县旧名。民国七年(1918年),撤曲江行政委员,改由建水县曲江县佐管理,县佐由省政府委派。民国十一年(1922年),将曲江县佐地划出,增设曲溪县,县政府驻新街(1929年11月批准)。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后建水、曲溪县由省直辖。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建水、曲溪县属云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建水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建水、曲溪县属云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驻建水县)。
1950年,建水、曲溪县属蒙自专区。1957年9月6日,设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曲溪县划归红河州。1960年9月13日,撤销曲溪县,将原曲溪县的行政区域并归建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