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乾隆年间,元江州在当地的6个村寨置土官后,当地哈尼族习惯上称“多娘六村”。“多娘”是以哈尼族祖先建村时的人名命名。1958年建县时,根据全县山清水秀、气候温和、四季如春的自然条件和各族人民希望生活像绿色的春天那样生机勃勃的美好心愿,取“六村”的谐音,定名为“绿春”。
【沿革】
西汉属益州郡,东汉改属益州牂牁郡西随县,三国蜀汉属益州兴古郡西随县。西晋属宁州兴古郡西随县。东晋至南朝梁属宁州。北朝周属南宁州。唐初属岭南道和蛮部。唐南诏国时分属通海都督和蛮部和银生节度威远赕;宋大理国时分属秀山郡和威楚府。
元代分属元江路、和泥路;明代分属元江府、临安府的纳楼、瓦渣、溪处土司及者米掌寨和钮兀御夷长官司。清顺治年间分属临安府和元江州;乾隆年间,元江州在当地的6个村寨置土官后,当地哈尼族习惯上称“多娘六村”。民国时期属建水、石屏、金平、元江、墨江县地。
1955年4月29日,将原墨江县坝留区下七乡(老白、三楞、玛玉、土堆、莫洛、东乡、卧龙)、红河县第六区(大兴镇)、第七区(骑马坝)、及元阳的三勐区划出,设县级六村办事处于大兴镇,六村办事处为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地级)的派出机关。1957年9月6日设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区六村办事处划入红河州。
1958年5月29日,设立绿春县,撤销六村办事处,绿春县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办六村事处的全部行政区域,和金平的平河、东批两乡,元阳划出的部分地区设县,定县名为绿春,县政府驻大兴寨,隶属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