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十八年(1929年)由元江、墨江、宁河等县析置江城县,因李仙江、曼老江、勐野江三江环绕,故名江城。1954年5月18日,撤销江城县,设立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区,1955年,更名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沿革】
秦朝属西南夷地。西汉为哀牢地;东汉、三国蜀汉属益州永昌郡;两晋南北朝属宁州永昌郡。隋属濮部。唐南诏国,属银生节度地羌浪川;宋大理国属威楚府;元为钮兀寨属元江路;明宣德八年(1433年)析置钮兀御夷长官司,直属云南布政司。
清称勐(měng)烈,顺治十八年(1661年)属元江府;雍正八年(1730年)7月,元江府属迤东道;雍正十年(1732年)元江府设他郎抚彝厅,勐烈属他郎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10月,元江府改属迤南道;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元江府降为直隶州,他郎厅改隶普洱府;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驻勐烈的普定左营管带改为勐烈弹压委员,文武兼辖(一说为光绪二十一年5月,他郎猛烈行政区添设行政委员)。
民国二年(1913年)4月,勐烈弹压委员改为勐烈行政委员,属滇南道;民国三年(1914年)6月,滇南道改为普洱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9月13日,云南省政府第110次省务会议批准:以(墨江县属)猛烈行政区设置江城县,县治设于猛烈;同年11月,废普洱道,设立云南省第二殖边督办公署,江城县属之。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4月,墨江、江城两县官绅结束了长达四年的划界争执,划李仙江以南地区归江城县,江城县属第12政务视察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4月,江城县属第15政务视察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月,江城县属第6政务视察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9月,江城县属第8政务视察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第二殖办督办公署裁撤;民国三十年(1941年)6月15日,江城县属云南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江城县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洱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江城县属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洱县)。
1949年3月,江城县解放;11月1日,江城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4月,江城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属宁洱专区。1951年4月2日,宁洱专区更名为普洱专区,江城县属之。1953年3月28日,普洱专区更名为思茅专区,江城县属之。1954年5月18日,撤销江城县,设立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区(县级),属思茅专区。1954年9月1日,设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地级),将江城县的整董乡划归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1955年,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区更名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970年,思茅专区改为思茅地区,江城县属思茅地区。2003年10月30日,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江城县属地级思茅市。2007年,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江城县属地级普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