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景东”系傣语转音,意为坝子城。在历史上曾有柘南、勐谷、景董、银生、开南之称。元朝至顺二年(1331年)置景东军民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降景东府为州,清代仍称景东府,民国二年(1913)4月,裁州、府、厅改县,名景东县。1985年6月11日,撤销景东县,设立景东彝族自治县。
【沿革】
秦以前属西南夷地;西汉为哀牢地;东汉、三国蜀汉属益州永昌郡;两晋南北朝属宁州永昌郡。隋属濮部。唐南诏国属银生节度银生府,治所在开南城(今景东县);宋大理国为威楚府当箸赕(又称景董)。
元中统三年(1262年),属威楚万户;至元十二年(1275年)置开南州,隶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年)置景东军民府,辖开南(今景东县)、威远(今景谷县)、远干(今镇沅县)3州,隶属云南行省。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开南州并入景东府,并降景东府为州,改属楚雄府;洪武十七年(1384年),重升为景东府,属云南布政司。
清初沿明制,为景东府;雍正八年(1730年)7月,景东府属迤西道;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2月,设景东直隶厅,仍属迤西道。
民国二年(1913年)4月,裁府改县,名景东县,属腾越道。民国四年(1915年),景东县改属普洱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11月,废普洱道,景东县直属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4月,景东县属第12政务视察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4月,属第14政务视察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月,属第5政务视察区;民国27年(1938)9月,属第10政务视察区;民国三十年(1941年)6月15日,属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洱县);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属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属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新平县)。
1949年11月23日,景东县解放。1950年2月,景东县属宁洱专区;6月,景东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51年4月2日,将宁洱专区更名为普洱专区,景东县属普洱专区。1953年3月28日普洱专区更名为思茅专区,景东县属思茅专区。1960年9月13日,撤销镇沅县,1962年3月27日,恢复镇沅县。1970年,思茅专区改为思茅地区,景东县属思茅地区。
1985年6月11日,撤销景东县,设立景东彝族自治县。2003年10月30日,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属地级思茅市。2007年,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隶属地级普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