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南安县为南康县,因“地接岭南,人安物阜”而得名,属南部都尉。1995年3月7日,撤销南康县,设立南康市(县级)。2013年10月,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
【沿革】
古名南埜、南安。春秋,先属楚,后属吴。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属南埜地,高帝六年(201年)属南野县地。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年)析南野置南安县,属庐陵南部都尉。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名南康县,属南部都尉。太康三年(282年)属南康郡。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年)属南康国。齐、梁、陈、隋属南康郡,唐武德五年属虔州。五代十国属百胜军。南康属昭信军。宋属南安军。元属南安路。明、清属南安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南康直属江西省。民国三年(1914年),属赣南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后,南康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第十一行政区专署。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赣南专区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第九行政区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四行政区专员公署。。
1949年8月14日,南康解放,属赣州分区。1950年为赣西南行政区直属县,1951年6月属赣州专区,1954年属赣南行政区。1964年属赣州专区,1968年2月赣州专区改称赣州地区,南康县属赣州地区。
1995年3月7日,撤销南康县,设立南康市(县级),以原南康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康市的行政区域。为省辖县级市,由赣州地区代管。1998年12月,赣州地区撤地改市,原赣州市改为章贡区。1999年7月1日正式撤销赣州地区,改设地级赣州市,南康市属赣州市。
2013年10月,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同时将原南康市的潭东镇、潭口镇划归赣州市章贡区管辖。2014年2月25日,赣州市南康区正式挂牌成立。